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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有风险 借款合同保债权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制讯(陈昱伶)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通过调解解决了一起朋友间因做生意借款而衍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5月16日,被告唐某及温某因生意资金不足,向朋友原告李某借款6万元,约定按每月1200元支付利息,利息终止时偿还本金。2024年3月16日,因被告唐某及温某不再支付利息且拒绝偿还本金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故原告起诉至本院。

  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在征得原被告双方的同意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因原被告双方有明确的借款合同,再加上调解期间承办法官因势利导,向被告阐明其中的法律关系,最终被告唐某及温某同意于2024年6月10日之前偿还原告李某本金并按照年利率14.6%承担自2024年3月16日至给付之日的利息,双方达成和解。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借钱的情况,有些人可能碍于面子或者怕伤感情而没有让对方打借条,常言道“亲兄弟明算账”,打借条的行为并不伤害感情,实际上伤害感情的是未能按时还款之后发生的纠纷,如果没有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也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到头来钱要不回来,感情也受到伤害。因此如果我们肯出借,应尽量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对借款原因、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约定明确,这也是为出借人吃上定心丸。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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